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重點督辦消防安全問題
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連片地區(qū)的通知
安委辦函〔2022〕7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以來,各地緊盯住宿人員達到10人特別是30人以上的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及集中連片地區(qū),重點針對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彩鋼板、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條件不足、違規(guī)停放電動自行車、封堵逃生出口、違規(guī)設置冷庫等6類突出隱患,分級分類開展排查整治。截至8月底,全國共排查住宿人員10人以上的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99.7萬棟,其中30人以上的21.5萬棟,存在6類突出隱患的67.4萬棟;排查梳理出村(居)民自建房集中連片地區(qū)9257個。
為深化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強警示推動,經研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在各地排查上報的基礎上,確定對31個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連片地區(qū)(名單附后)整改工作實施重點督辦。各相關地區(qū)要高度重視,迅速明確相關政府、部門以及自建房建筑產權、管理、使用方的整改責任,督促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按時整改銷案。要加強隱患整改過程中的火災防范工作,對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場所和部位要依法采取關停、臨時查封等特殊管控措施,對確實無法關停的,必須督促相關責任主體明確專人嚴密看守,嚴防火災事故發(fā)生。對工作措施不力導致發(fā)生較大及以上或有影響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依規(guī)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對各地重點督辦及整改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附件:重點督辦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連片地區(qū)名單.pdf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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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重點督辦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連片地區(qū)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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